汕头清华高级工商管理企业家联谊会
会员走访制度
为了解和掌握本会会员企业的情况和诉求,增进会员之间的感情、增强会员对联谊会的归属感,从而不断提高联谊会的服务质量,促进会员间的学习,联谊,更好地引领会员企业一起提升和发展,特制订本制度
第一条凡本会会员企业,均属于走访考察对象。每月至少走访2-3家会员企业。需要帮助的会员应随时上门走访。
第二条秘书长负责拟定年度走访会员单位的工作计划,提出走访的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,秘书处应按照走访计划制定走访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,确定走访对象、排好走访线路、提前通知被走访会员、准备好相关资料。可邀请会员一同走访,提高会员的参与度,促进会员间的联谊、学习、合作
第三条走访会员企业时,应了解会员企业的概况、管理模式、经营状况、行业地位、市场信誉、产品(服务)特色、年度生产计划、发展目标、企业文化和企业需求,认真听取会员单位对联谊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,更好的为会员提供“增值服务”。
第五条通过走访活动,了解会员企业所想所急,积极主动地为会员企业排忧解难,搭建会员沟通平台,整合会内力量,开展服务活动,帮助会员企业更好更快地发展,实现共赢共荣。
第六条走访结束后,需对走访进行文字总结并及时在联谊会平台发布相关消息。
第九条走访考察人员在走访考察中要注意遵章守纪,树立联谊会优良形象。